尊敬的纳税人:
自2018年1月1日起,无锡市区范围(不含锡山区、惠山区)的“三代”税款手续费(税款入库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的审核和拨付工作由无锡地税局具体负责。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对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以下简称“三代”)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规定比例的手续费。
(一)代扣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支付款项时,代税务机关从支付给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收入中扣留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行为。
(二)代收代缴是指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已经明确规定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款项时,代税务机关向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的行为。
(三)委托代征是指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征管法》加强税收控管、方便纳税、降低税收成本的规定,按照双方自愿、简便征收、强化管理和依法委托的原则,委托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代征协议规定的代征范围、权限及税法规定的征收标准代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行为。
二、“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手续费。
(二)委托金融机构或邮政部门代征个人、个体及实行核定征收税款的小型企业的税收,按代征税款的1%支付手续费。
(三)委托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代征证券交易印花税,按代征税款的 0.3%支付手续费;委托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代售印花税票,按代售金额的5%支付手续费。
(四)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交通运输行业税款,按代征税款的4%支付手续费;国土等特殊行业的税款,按代征税款的3%支付手续费,其中,涉及代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按有关规定支付2%手续费。
(五)委托单位代征建筑安装业甲供材料税款,按代征税款的3%支付手续费。
(六)委托单位和个人代征的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专业市场以及其他零星分散的税款,按代征税款的 5%支付手续费,涉及代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按有关规定支付2%手续费。
(七)委托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的手续费,按代征税款的5%支付手续费。
三、“三代”税款手续费申领
(一)申领范围
1.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扣缴义务单位和个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种。
2.与税务机关签订《委托代征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列明的委托代征税种。
(二)申领方式
入库时间在2018年1月1日以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申领分为两种方式:电子税务局申领和实体办税服务厅申领。
委托代征手续费申领只采用实体办税服务厅申领。
(三)申领时间
“三代”税款手续费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的,实行季度申领,季后次月的申报期内申领,可申请当季未领取的手续费。
通过实体办税厅申请的,季后次月可在实体办税厅办公时间内进行申请办理。
四、“三代”手续费申领流程
电子税务局申领流程:扣缴义务人凭CA证书通过电子税务局中的涉税业务手续费结报功能进行申领。
实体办税厅申领流程: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手续费申领:扣缴义务人凭申请(需盖公章、注明本次手续费申领范围、期限、金额、以及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实体办税服务厅申领。
(2)委托代征手续费申领:代征人凭申请(需盖公章、注明本次手续费申领范围、期限、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至实体办税服务厅申领。
五、2018年1月1日以前入库的“三代”税款手续费申领仍按原规定执行,并请于2018年6月30日前及时办理申请手续。